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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24-03-02 20:5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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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切实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按照华中师范大学印发的《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行(2019)166)的要求,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博士生导师等组成,全面负责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下设材料审核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综合考核小组、考务小组督查小组。综合考核小组由博士生导师和教授组成,对选拔质量负责。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运用所学学科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作为博士生培养的潜力等。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考核(笔试)、综合能力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等。

(一)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

1)综合考核入围名单(见附件)。

请入围考生在20243月3日后登入华中师范大学博士报名系统,点击博士研究生报名结果,进入后在操作列中点击“打印准考证”按钮打印准考证(进校门时需出示准考证及身份证)。

2)报到时间:20243月10日上午8:00

3)报到地点:外国语学院3号教学楼3320教室。

报到时请提供如下材料进行核验: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或硕士学生证)原件、《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4)笔试时间:310日上午10:00-11:30

考生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5)笔试地点:3408教室

6)面试时间:310日下午1:30开始

7)面试分组及教室安排

 

报考研究方向名称

候场教室

面试教室

1

英语诗歌研究英语文学、英国文学、英语文学理论、美国文学

3406

3407

2

功能语言学、话语分析、外语教育研究、话语语用研究

3319 

3320

3

日本文学

3318

4

翻译研究、文学翻译

3317

 

(二)综合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考核(笔试)

本部分综合考核考生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理论知识和综合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学术问题的能力,包括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运用能力。考试时间90分钟,卷面总分值100分。

3.综合能力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面试)

环节一:基本情况介绍(10分钟)

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考生需针对以下两方面的内容用报考方向相应的外语进行陈述:

1)考生基本情况:教育背景、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情况、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

2)科研能力:硕士期间开展的科研工作,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读博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环节二:考官提问交流(10分钟)

考官针对环节一考生陈述内容进行提问生作答。如考官用外语提问,考生需用同种外语回答。

环节三:综合能力考察10分钟)

考官针对考生报考的学科领域提问,考生当场作答。如考官用外语提问,考生需用同种外语回答。

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考官对其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并综合评分。以上三个环节满分各100分

4.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其中,笔试占50%,面试环节一占10%、面试环节二占15%、面试环节三占25%。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环节一×10%+面试环节二×15%+面试环节三×25%

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三、录取规则

1.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名,根据报考导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进行拟录取。

2.若导师无生源或报考该导师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征求师生双方意愿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相近研究方向其他导师的未进入拟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拟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总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议。

 

四、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是保障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顺利实施、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学院高度重视,建立严谨、全面、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包含以下内容:

1.集体决策机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监督录取过程,包括考试的申请材料、录取过程记录、各专业考核成绩单等,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2.信息公开机制。对考生的报名情况,录取情况及时公开公示并做出说明。

3.巡视巡查机制。包括在综合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

4.申诉复议机制。由督查工作小组负责申诉受理。

督查工作小组:

组长:罗良功

成员:王佳宇、陈哲

申诉受理人员:陈哲

申诉受理电话:027-67868298 

申诉受理信箱:czccnu@ccnu.edu.cn

 

 

外国语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3月1日

附加:2024年外国语学院博士招生考试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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